预期该集团于本年度会录得股东应占溢利不少于人民币7.5亿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东应占溢利则分别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经重列)及6900万元(重列前)。
观点网讯:3月8日,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预期该集团于本年度会录得股东应占溢利不少于7.5亿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东应占溢利则分别约为4000万元(经重列)及6900万元(重列前)。
公告透露,据三盛控股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预期该集团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东应占溢利将较上一年度(经重列)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收购事项完成后由目标集团所作出的贡献,以及该年度内交付的物业销售面积较上一年度增加所致。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于2020年8月24日,三盛控股宣布收购盛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目标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物业开发,收购事项已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
由于完成收购事项,目标集团的业绩与三盛控股的业绩合并入账,加上该年度内交付的物业销售面积较上一年度增加,预期该集团于本年度会录得股东应占溢利不少于人民币7.5亿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东应占溢利则分别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经重列)及6900万元(重列前)。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