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2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为下属子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4亿元担保额度。
据悉,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0日,注册资本为18亿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截至2014年6月30日,同原地产总资产54.75亿元,所有者权益21.09亿元,营业收入7.33亿元,净利润7156万元。
此外,截至6月底,迪马股份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24.76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49%,无逾期对外担保。
9月10日晚间,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公告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9.6亿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迪马股份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投入同原江北鸿恩寺三期、同原江北鸿恩寺五期、武汉锦悦三个项目,投入金额分别为5亿元、1亿元、4.6亿元,剩余2.81亿元将作为补充流动资金。
为顺利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迪马股份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8月31日,迪马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同原江北鸿恩寺三期、同原江北鸿恩寺五期、武汉锦悦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33.06亿元,分别为15.31亿元、3.21亿元、14.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