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19日表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4.52亿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88号文《关于核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冠城大通已于7月18日公开发行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亿元。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投入位于南京的冠城大通蓝郡房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44.99亿元,募集资金投入为18亿元,项目实施主体是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
冠城大通表示,公司将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资金投入南京万盛,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南京万盛少数股东史毓行已承诺将按照持有南京万盛股权的比例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与冠城大通向南京万盛提供借款的利率相同。
早前7月23日,冠城大通发布了公开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据悉,冠城大通公开发行的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网下申购已于2014年7月18日结束。公告称,冠城转债本次发行18亿元(1800万张,180万手),发行价格为每手1000元。
此外,冠城大通7月15日晚间宣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