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5日消息,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昨日审议了《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草案提出,经适房、限价房拟退出历史舞台,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配售型保障房将不再采取备案家庭轮候的方式,而是采用类似目前自住型商品房的项目登记制度。
草案提出,政府提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即“一租一售一补”三种保障方式。这意味着,北京的保障房将由原来的廉租房、公租房两种配租型保障房,和经适房、限价房两种配售型保障房,合并统一为“一租”、“一售”两类保障房。
其中配售型保障房实行封闭管理,房屋不得上市出售,不得出租、出借、赠与、擅自调换或改变住房用途;确需转让的,政府予以回购或再配售。
为平稳过渡,北京将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2013年4月19日前申请的10万户备案家庭还可继续等待轮候经适房、限价房;之后将不再新建这两类保障房。
草案规定,保障房建设标准坚持小户型的原则,而且每个保障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房。
同时,商品房和多功能用地中应当按照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类型、配建面积、建设标准、套型结构、销售和回购价格等内容,应当作为取得建设用地的前置条件,纳入土地供应文件。经市国土、规划、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不宜配建的用地,应当竞配保障房异地建设资金。
据悉,北京的经适房最早出现于1998年10月29日。当时以回龙观、天通苑、建东苑等为代表的19个首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集中展示,拉开了经适房在北京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序幕。
限价房的诞生,则是出于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考虑。2008年3月26日,北京出台了《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限价房的准入制度、配售原则、审核和公示、后期管理等政策与经适房大体相同。只是限价房的准入门槛要比经适房有所放宽。北京的保障房也扩大了覆盖面。
在2009年公租房推出之后,经适房和限价房的建设比例就逐渐降低,北京的住房保障思路也由“以售为主”逐渐转变到“租售并举”,甚至是“以租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