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3日,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刊发了2013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89号文核准,新城地产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据公告,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为5年期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7.90%-8.90%,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7月22日,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8.90%。
此外,新城地产本期债券的发行人是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城地产早前发布公告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5月19日审核了江苏新城此前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其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早在去年8月19日,江苏新城发布债券发行预案公告,拟公开发行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