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30日龙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集团根据股东于2013年11月18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授予若干公司董事25,480,000份购股权,并授予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或以上级别若干雇员的164,610,000份购股权,合计授出190,090,000份可认购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的购股权。
龙光地产此次所授购股权的行使价为每股股份2.340港元,所授购股权总数190,09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持有人每持有一份购股权可认购一股股份),购股权有效期为2014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28日,购股权行使期为购股权自授出日期起六年内。
公告显示,合计190,090,000份购股权中的25,480,000份购股权分别授予了执行董事纪海鹏、纪建德、肖旭、赖卓斌及非执行董事纪凯婷。余下164,610,000份购股权授予集团若干雇员。
其中,纪海鹏获得4,950,000份购股权,纪建德获得9,840,000份,肖旭4,470,000份,赖卓斌4,170,000,纪凯婷2,050,000份。
此外,龙光地产称,公司董事会还于2014年5月29日决议向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纪海鹏授出额外的8,170,000份可按行使权每股2.340港元认购股份的购股权。
因纪海鹏为龙光地产控股股东,且额外购股权连同原购股计划中的4,950,000份购股权合计所涉股份已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1%,因此该项额外购股权决议还需龙光地产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全体关连人士均不得投票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