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19日,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建议变更拟用于济州项目的股份认购所得款项6亿港元的用途。
公告显示,股份认购所得款项净额约为6.61亿港元,原本拟定将其中不超过约6亿港元用于济州项目日后投资及发展成本;及余下款项约6100万港元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及就集团日后任何投资机会拨资。
公告强调,鉴于分配予济州项目的6亿港元未有即时用途,董事会现建议按以下方式变更有关款项用途:
其中约2亿港元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包括约7500万港元用作飞机于2014年的租赁款项及营运开支及约1250万港元用于经营博彩业务。
同时,约2亿港元用于即将物色到的其他可进一步加强集团投资组合和未来盈利能力与发展潜力的合适投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向济州项目注资。
此外,约2亿港元用于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岳阳南湖美墅置业有限公司,包括约8000万港元用于就发展其位于湖南岳阳市南湖西岸一幅土地的住宅物业的建筑工程拨资,以加快整体工程进度及约1.2亿港元用于全数偿还岳阳公司借取的委托贷款,惟须取得安徽蓝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方可作实。
据了解,于公告日期,该金额为约1.2亿港元的委托贷款已悉数获提取,年息约为人民币1300万元。委托贷款须于2015年12月前偿还。预期提早悉数偿还委托贷款可减低岳阳公司的融资成本,因而提升其盈利能力。倘未能获得安徽蓝鼎及中航信托同意提前还款,上述120百万港元将用作进一步加快岳阳住宅物业的建筑工程及销售进度。
另悉,董事会认为,上述建议变更所得款项用途代表更有效运用集团财务资源,因此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因此,当预期当济州项目实际发展工程开展或进行及集团物色到其他合适投资机会时,集团可能出现更多资金需求。因此,为支持济州项目发展及集团其他发展,一旦出现该等资金需求及合适集资机会,董事会不排除公司额外取得债务及进行股本集资活动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