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于2014年4月25日,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瑞元丰祥置业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瑞凯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珠海横琴首创置业自住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买方就可能出售事项订立框架协议,涉及按代价约5.65亿元出售股权(即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及股东贷款(连同利息);并成立8.1亿元的基金。
公告显示,此次交易的目标公司北京泰浩盛垣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项目;其是由北京瑞元丰祥及北京中瑞凯华各持有50%的公司,为首创置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成立,公司初始投资成本约为2000万元,截止2014年2月28日,其未经审计资产净值约为2000万元。
首创置业称,拟将框架协议的所得款项用作本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首创置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框架协议,订约各方同意按可能出售事项的框架,办妥与登记可能出售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及促使有关订约各方订立最终协议以记录及落实转让股权的法定所有权及转让股东贷款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利益和权益。
另外,首创置业表示,于订立框架协议后,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首创置业(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之一)以及其他投资者(作为优先级、中间级及次级有限合伙人)将就成立基金而订立的有限合伙协议。根据有限合伙协议,基金的资本承担总额不超过8.1亿元,而首创置业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之一,将认购基金份额为8.1元。
根据公告,横琴首聚创信由首创置业持有40%股权、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及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股权。横琴首聚创信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及相关谘询服务。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信托业务、投资及资产管理以及相关金融业务,并且由中国中信集团持有。
据查,横琴自住房基金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业务范围为投资非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售股份,以及其他相关业务。横琴首聚创信为普通合伙人,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北京瑞元丰祥及北京中瑞凯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
此外,北京瑞元丰祥为首创置业的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同时,北京中瑞凯华为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
首创置业董事会认为,可能出售事项有助于公司加速资产周转、增强本公司的资金能力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本集团的业务拓展,进一步加大集团的业务规模及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基金模式投资项目可以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及积累基金管理经验,实现公司向“轻资产”运营模式的转型。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框架协议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且其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