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0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在4月17日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57号)。
该批复文件称,核准中信建投设立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发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申请。
此外,中国证监会对《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之说明书》、《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以及计划的信用增级安排无异议。
据悉,该计划存续期为5年。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面值总计不得超过14亿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应当全部面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须全部售予海印股份。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另悉,2月23日晚,海印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批复表示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据了解,此定增方案是海印股份于2013年8月2日提出。方案称,海印股份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含本数)A股,发行价不低于8.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4亿元。其中海印集团认购不低于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