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4日,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其与一家银行订立融资函,获得本金最高达1.5亿港元的有期贷款融资。
根据融资函,金地商置的控股股东辉煌商务有限公司就该融资出具连带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此外,辉煌商务有限公司应在融资本金到期还款日前保持为金地商置的主要股东,并在所有时间维持对该公司的管理控制权,否则可被视为融资函项下的违约事件,贷款可能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金地商置称此笔融资将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需求。
此外,在3月7日,金地商置作为借款人与参与俱乐部贷款的多家银行订立融资协议,获得本金最高达1.85亿美元的贷款融资,该笔贷款融资自融资协议日期起6个月内可供提取,提供的贷款须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三年内偿还。
金地商置表示,该笔贷款融资将用于现有债务再融资及满足集团日常流动资金需求。
根据融资协议,金地集团应于该笔贷款融资本金到期还款日前实益拥有金地商置少51%已发行股本,否则将被视为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贷款可能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