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确定为金地集团第一大股东 持股达17.67%
作者: 见习编辑 罗舒晗     时间: 2014-04-10 22:58:59    来源: [ 观点网 ]

生命人寿购买金地集团的股份累计达790,249,042.00股,合计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7.6730%。

  观点网讯:4月10日晚间,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正式明确生命人寿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金地集团称,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生命人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买金地集团的股份累计达790,249,042.00股,合计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7.6730%。

  扣除生命人寿于2013年11月18日授权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行使股东表决权的4.8082%股份,生命人寿所拥有金地集团有表决权股份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2.864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表决权计算)。

  公告称,生命人寿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对金地集团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在未来12个月内其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金地集团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金地集团的股份。

  公告续称,生命人寿未来12个月内暂无对金地集团的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以及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此外,生命人寿成为金地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后,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金地集团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根据公告披露,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三大控股股东分别为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0%、17.93%和16.77%。

  生命人寿称,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无单一股东持有公司30%以上股权的情况,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此外,除金地集团外,生命人寿还持有佳兆业集团15.16%股权,以及必美宜、首钢资源、中煤能源及农产品等公司的股权。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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