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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置业:须予披露交易购股协议
作者: 首创置业     时间: 2013-12-25 09:49:51    来源: [ 观点网 ]

瑞元同意出售而SpeedPlus同意收购待售股份及待售股东贷款,总代价为146,000,037美元。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各订约方订立买卖协议,包括:(1)ICBCInternationalInvestmentManagement(买方)、(2)本公司、(3)瑞元(卖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4)SpeedPlus及(5)OpalTreasure,据此,(i)瑞元同意出售而ICBCInternationalInvestmentManagement同意收购SpeedPlus已发行股本的63%,代价为63美元,及(ii)瑞元同意出售而SpeedPlus同意收购待售股份及待售股东贷款,总代价为146,000,037美元。

  就上市规则第14章而言,由于有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低于25%,故买卖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须遵守通知及公告规定。

  首创置业:须予披露交易购股协议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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