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华9226万港元出售非住宅物业予恒基兆业
作者: 见习编辑 张常旺     时间: 2013-12-24 00:43:05    来源: [ 观点网 ]

兴和销售股份初步代价为2670万港元,而股东贷款的初步代价将为186万港元,Broadwin须于兴和完成时以支票方式支付兴和初步代价。

  观点网讯: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于12月23日公告称,公司及旗下全资附属公司HKKE与恒基兆业地产间接全资附属公司Broadwin于今日订立兴和物业有限公司买卖协议,内容有关Broadwin自该公司收购兴和93%已发行股本权益及该公司于股东贷款的权利及权益,以及自HKKE收购兴和7%已发行股本权益。

  据悉,兴和销售股份初步代价为2670万港元,而股东贷款的初步代价将为186万港元,Broadwin须于兴和完成时以支票方式支付兴和初步代价。

  另外,美丽华还与Broadwin于同日订立高美企业有限公司买卖协议,内容有关Broadwin自该公司收购高美约94.4%已发行股本权益,而高美销售股份初步代价为6370万港元,Broadwin应于高美完成时以支票方式支付该笔款项。由于Broadwin为恒基兆业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恒基兆业又为美丽华的主要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Broadwin为美丽华的关联人士,该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资料显示,兴和主要从事物业租赁业务,为兴和物业合法实益拥有人。兴和物业包括香港九龙双喜街5号福和工业大厦地下工场,总销售面积约为3640平方呎,另加天井面积约123平方尺,兴和物业目前受限于一份租约。

  另外,高美主要从事物业租赁业务,为高美物业合法实益拥有人。高美物业包括香港九龙木厂街12-14号、18-34号以及北帝街68及70号锦堂楼地下之三个铺位,总销售面积约为2527平方尺,高美物业目前受限于多份租约。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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