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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中国:须予披露交易收购融创名翔的股权
作者: 融创中国     时间: 2013-12-23 10:04:56    来源: [ 观点网 ]

融创置地同意收购,而大业信托同意出售其持有的融创名翔49.5586%股权及基于该股权产生的一切权利和利益,现金代价为人民币919,608,748.13元。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融创置地与大业信托订立股权购买协议。据此,融创置地同意收购,而大业信托同意出售其持有的融创名翔49.5586%股权及基于该股权产生的一切权利和利益,现金代价为人民币919,608,748.13元。于收购事项完成后,融创置地将持有融创名翔100%股权,融创名翔将成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融创中国:须予披露交易收购融创名翔的股权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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