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融创置地与大业信托订立股权购买协议。据此,融创置地同意收购,而大业信托同意出售其持有的融创名翔49.5586%股权及基于该股权产生的一切权利和利益,现金代价为人民币919,608,748.13元。于收购事项完成后,融创置地将持有融创名翔100%股权,融创名翔将成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