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予收购之资产
根据协议,证大订约方有条件同意收购及AECI订约方有条件同意出售收购资产。收购资产包括不动产,即位于南非约翰内斯堡Modderfontein地区之若干物业资产,包括面积约1,600公顷之多幅地块及楼宇以及Heartland资产。
代价及付款条款
证大就收购资产(即不动产及Heartland资产)代价应支付的购买价金额相等于交易价金额,约为930,680,000兰特(相等于约735,240,000港元)连同相应增值税约130,300,000兰特(相等于约102,940,000港元),该笔款项合计金额约1,060,980,000兰特(相等于约838,170,000港元)之付款保证已通过证大付款担保于签署日期由证大交付予AECI。证大付款担保将持续有效,直至以下较早者发生时止:(i)AECI收取交易价之悉数付款或(ii)签署日期起计11个月又14天,随后证大付款担保将自动注销。根据证大付款担保应付之金额将于生效日期全数支付予AECI。
交易价由AECI与证大经考虑各种因素后按公平原则磋商厘定,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下文“进行收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一节中所列示之因素;及(ii)经独立估值师评估,不动产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初步估值不少于1,100,000,000兰特(相等于约869,000,000港元)。经考虑交易价较不动产之初步估值折让,董事认为交易价属公平合理。收购事项之全部代价将以证大内部资源支付。
有关转让收购资产之履约保证
根据协议,AECI订约方应在不迟于签署日期起计九个月内(可在若干情况下视乎转让该等不动产之进度另延长两个月)将价值不低于450,000,000兰特(或经证大同意之较少金额)之首批不动产转让予证大订约方。
上海证大:有关收购南非约翰内斯堡MODDERFONTEIN物业资产之主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