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5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其控股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2亿元三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显示,这笔贷款由星湖名郡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申请贷出。
据了解,广宇集团于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新增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额度为24亿元。
至此,包括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自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今,24亿元授权额度已使用2.5亿元,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实施。
广宇集团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4日,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2.43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66亿元,加上本次担保本金2亿元,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18.09亿元,占该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9.79%。
据悉,广宇集团持有星湖名郡80%股权。未经审计的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9月30日,星湖名郡资产总额9.13亿元,负债总额5.97亿元,所有者权益3.17亿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2.55亿元,净利润5474.16万元。
广宇集团表示,董事会认为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