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7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经董事会议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每一日天虹商场及其子公司向中航财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合计(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5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航财务公司是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及所属12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合计371.99亿元。
天虹商场控股股东同样系隶属中航工业的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根据规定,中航财务公司是天虹商场的关联法人,双方此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资产重组。
天虹商场此前公告表示,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旨在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公司与中航财务公司的合作,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