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宣布,于2013年10月15日,方兴地产非全资附属公司方兴融创与其股东上海拓丰、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订立框架协议,据此,方兴融创同意按照股东各方所持方兴融创的股权比例,并根据相同的条款与条件,向其股东提供借款。
同时,由于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拥有,因此天津奥城同意由北京恒基代为接受方兴融创根据框架协议向其提供的款项。天津奥城就由北京恒基代其接受的借款金额(包括应计利息)的偿还与北京恒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协议,方兴地产预期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方兴融创向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合共所提供借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的上限将为7亿元;而每笔借款的实际利率可以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金融机构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在上下50%的范围内浮动。
就此次进行交易的原因及益处,方兴地产表示,方兴融创因项目开发销售良好而资金充裕。董事认为,由方兴融创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可减少其现金结余的闲置状况,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率,满足本集团于其他开发项目的发展及财政需要。
资料显示,上海拓丰为方兴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而方兴融创由上海拓丰、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分别持有51%、24%及25%的权益,为方兴地产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因均为方兴融创的主要股东而成为方兴地产的关连人士。因此,方兴融创根据框架协议向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提供借款的交易构成方兴地产向关连人士提供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