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关连交易公告表示,于2013年10月15日,安徽蓝鼎作为贷方与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岳阳公司作为借方订立财务援助协议。
根据财务援助协议,贷方有条件同意经银行借出,而借方有条件同意经银行借入本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委托贷款,按年利率13厘计息,为期24个月。同日,贷方与借方及银行就促成上述安排订立委托贷款协议。
此外,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透露,订立财务援助协议及委托贷款协议前,贷方与中航信托订立信托贷款协议,涉及本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按年利率13厘计息及为期24个月的中航信托贷款。信托贷款协议其中一项条件规定,贷方于提取中航信托贷款前须送呈经正式签署抵押文件及若干其他抵押品,作为中航信托贷款抵押。
与此同时,借方须与中航信托订立土地质押协议,向中航信托质押中国湖南省岳阳市南湖西岸一幅占地15.64万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为中航信托贷款的抵押。
另据了解,自2013年7月起,借方在中国湖南省岳阳市一幅地块展开建筑工程,预期发展为附设会所及泊车位之高端别墅。由于项目地盘内物业尚未投入预售,在建工程所产生成本及开支目前以高达人民币9000万元的贷款融资拨付,借方已提取其中人民币4500万元。
资料显示,于本公告日期,蓝鼎国际的主席兼执行董事仰先生为控股股东蓝鼎国际的唯一股东兼董事,并为贷方的控股股东兼董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