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城三股东组联盟 转让股份对方可优先购买
作者: 见习编辑 赵思茵     时间: 2013-09-16 09:30:17    来源: [ 观点网 ]

根据联盟协议,如果任何联盟股东拟向联盟股东以外人士转让任何上市公司股份,该联盟股东须取得其他两方联盟股东的书面同意。

  观点网讯: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宣布,9月15日,公司联席主席兼执行董事郑松兴和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梁满林、公司非执行董事郑大报(郑松兴胞兄)签订联盟协议。

  据此,三人的任意一方,可称为联盟股东,而三人的联系人在文意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称为联盟股东。

  根据联盟协议,如果任何联盟股东拟向联盟股东以外人士转让任何上市公司股份,该联盟股东须取得其他两方联盟股东的书面同意,并就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授予其他联盟股东若干优先购买权及随卖权。

  据悉,该联盟协议自该协议日期起计有效期为三年。此外,如果联盟股东以书面形式同意,该联盟协议可于首三年届满后再续展三年。

  截止至9月15日,郑松兴、郑大报及梁满林(连同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合共持有华南城已发行股本约49.30%,若梁满林全数行使持有的购股权,将共持有约50.27%股权。

  另悉,7月29日,华南城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宁华南城有限公司作为认购方,以5.22亿认购深圳市好百年家居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75%股份。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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