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2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发布出让公告,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萧政储出〔2013〕31号、32号地块两宗地块,拍卖时间为10月10日14时30分。
其中,萧政储出【2013】31号地块,位于湘湖农场,东至现状苗木地,南至湘溪路,西至东风河,北至规划道路。出让面积133418平方米,容积率1.0以上、1.1以下,为住宅用地。地块起拍价高达33.75亿元,竞拍保证金为10.13亿元。
萧政储出【2013】32号地块,位于新区金城路以南、济民河路以东、盛元蓝爵国际以西、金山学校以北。出让面积30382平方米(其中临金城路道路红线100米即16838㎡为商业办公用地、13544㎡为居住用地),商业办公用地容积率3.5-4.0、居住用地容积率2.0-2.5。地块起拍价7.18亿元,竞拍保证金2.15亿元。
出让公告明确,参加上述两宗的竞买人资格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应各自满足上述要求。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报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拍卖活动。
而买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萧建设房(2008)24号文件执行,于萧山区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另外,萧政储出(2013)31号地块企业竞得后必须在湘湖旅游度假区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萧政储出(2013)32号地块企业竞得后必须在萧山区北干街道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申请人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申请备案(原提交的备案申请表由拍卖人交与出让人)。买受人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买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买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最后,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按萧政办发[2013]118号文件要求,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
9月以来,杭州萧山区共成功出让了5宗住宅用地,总成交价达69.8亿元。
9月3日,萧山区首次以拍卖的方式出让三宗宅地,均位于南部核心区,最终该三宗地均成功出让,总成交金额40.81亿元,竞得人分别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9月11日,萧山区再拍卖萧政储出(2013)26、27号两幅宅地,最终,26号地块由莱茵达以9.75亿元竞得;而27号地块则由顺发恒业以总价19.62亿元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