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自2009年以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星火公司”)因经营工作需要,对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本公司六家子公司形成应付款债务人民币11.7亿元。
现为盘活企业资产,促进经营发展,星火公司拟通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对上述债务进行重组,总金额为人民币11.7亿元。本公司须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债务重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重组主体: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重组规模:11.7亿元;
3、期限:30个月;
4、担保方式:以星火公司全部股权设定抵押,并由本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2013年8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同意本公司为星火公司通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进行的债务重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1.7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2号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韩晓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
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星火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