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广州沥滘旧改新补偿标准出炉
作者: 陈业     时间: 2013-07-31 10:14:25    来源: [ 观点网 ]

新的补偿方案中,货币补偿标准由去年的11000元/平方米标准提高到至15000元/平方米,而这一标准较去年的补偿标准11000元/平方米增加了近四成。

  观点网讯:7月30日,广州海珠区沥滘村召开了沥滘村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通报会,会上通报了沥滘村旧改项目新的《补偿安置方案》。新的补偿方案中,货币补偿标准由去年的11000元/平方米标准提高到至15000元/平方米,而这一标准较去年的补偿标准11000元/平方米增加了近四成。

  同时,新的补偿方案也明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房屋合法面积部分为超建面积,该部分面积则根据建筑物结构类型仅给予材料损失费补偿,补偿材料损失费按照结构不同补偿标准从1100元至1500元/平方米不等。

  除货币补偿外,村民也可选择“拆一补一”的复建补偿。按照方案,已建房屋合法面积按照“拆一补一”给予安置,每栋房屋以已建证载建基面积计算四层面积为复建补偿安置面积。如果现有住宅面积达不到证载建基面积的话,村民可按6000元/平方米单价购买相应的权益面积。而安置对象若放弃购买权益面积的不得转给他人。

  对于复建安置房的分配,新方案明晰,将按照东、中、西三个片区建设,各片区的补偿安置对象,根据原址房屋所在片区属地安置,如要求跨区安置的,须申请,经联社批准后才可以跨片区安置。在具体选房时,将以先签约先选房为原则,首批签约交屋的,将优先批次参加摇珠或抽签方式选择安置房。

  另在新的补偿方案中也明确,安置对象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与复建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此外,针对商铺补偿标准,方案规定,补偿安置对象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将原址首层住房改变使用功能,用于商铺的补偿办法,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实际正在营业的,按照实际营业面积的150元/平方米计算6个月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而无合法营业执照,实际在经营的,属于无证经营不作补偿。但住宅房用于仓库、作坊等用途或者二层以上的用于商业经营的,均不作货币补偿。

  资料显示,沥滘村旧改项目位于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面积达151.42万平方米,村总居住人口达4.3万人,该旧改项目是海珠区改造范围面积最大的城中村,同时也是广州最大旧改项目,而负责该旧改项目的开发商为珠光集团,项目的投资总额将去到23.8亿美元。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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