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地价”地块拟设最高限价为起价145%
作者: 见习编辑 黄庆杏     时间: 2013-07-26 11:39:06    来源: [ 观点网 ]

商业服务业用地也可采取“限地价、竞配建公共设施”方式出让。

  观点网讯:《关于广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7月2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拟对闲置土地的增值征收增值地价,此外,住宅用地可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房”等方式出让,最高限价按照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145%设定。

  《意见》提出,各类住宅用地须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逾期将按土地出让合同总价款的20%计征土地闲置费。由于企业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经批准延期开发涉及土地增值的,还应补交重新开工时评估总地价与缴交地价差额的增值地价。

  此外,《意见》提出,商品住宅用地可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限地价、竞配建拆迁安置房”“商品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出让。商业服务业用地也可采取“限地价、竞配建公共设施”方式出让。

  《意见》明确,“限地价”的最高限价按照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145%设定。据了解,过去广州住宅用地出让的“限价”在出让之前不公开,需开发企业报价达到或超过保密地价后,转而竞争配建保障房面积。

  有业内人士表示,将最高地价公开化有利于企业合理计算成本,平衡市场预期。同时,将商业用地也纳入“限价”范围,有利于控制商业项目泡沫。

  据了解,《意见》共十部分101条,涵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规划计划、土地储备、土地供应、供后监管、闲置土地处置、农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增量土地上,强化节约利用,重点调整用地结构,大力提高用地效益;在存量土地上,强化盘活再利用,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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