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0日,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布,该公司于当日根据其于2011年2月28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按计划向若干合资格参与者授出1400万份购股权,以认购该公司每股面值0.1港元普通股股份,购股权须待承授人接受后,方告作实,行使价为4.14港元。
而在该1400万份授出的购股权当中,570万份购股权为授予该公司三名执行董事。依次为李艳洁270万份、陈风杨100万份、王天也200万份。
同一天,莱蒙国际还公布,该公司完成按每5股现有股份获发2股,红股预期下周一(24日)起买卖。发红股后,公司公共持股量恢复至25.22%,符合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