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广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为上海新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为北京广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地产”)拟向其联营公司北京广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盈地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
广盈地产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此项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为上海新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招商地产”)拟向其联营公司上海新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山地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
新南山地产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此项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