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3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开发贷款的议案(决议编号:2013-14),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顺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8亿元,利率7.0725%(基准利率6.15%上浮15%),期限3年,以公司D1-2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将部分用于偿还上海顺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贷款,部分用于上市公司相关项目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