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13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决议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8元(含税)。
公告披露,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相关法规及“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在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对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的公式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8.66-0.18=8.48元。
据了解,2011年4月8日,万科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11年4月18日,万科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相关事宜的议案》,确定“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1年4月25日。
2011年5月9日,有关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完成。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89元,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时,行权价格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法规及“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经万科董事会审议,2011年5月27日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8.79元。2012年7月5日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8.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