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2年5月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的通知,宜华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716%)质押给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2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冻结期限自2012年5月7日至宜华集团向登记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公司于今日接到宜华集团的通知,宜华集团于2013年5月13日将其所持原质押给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2500万股解除了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7.716%,上述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宜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7,085,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8%,其中质押冻结股份1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