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下属控股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因项目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贷款总额为45,000万元的《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2年。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镇海银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银亿”)以其拥有的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总建筑面积为45,232.12平方米的房产和总面积15,917.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2年。同时,分别持有象山银亿93.34%股权、6.66%股权的宁波矮柳置业有限公司和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象山银亿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抵押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笔抵押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2年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新增人民币69.1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银亿股份:关于宁波市镇海银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