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上调保障房收入标准 方案已上报市政府
作者: 见习编辑 鲁鹏     时间: 2013-04-14 17:09:55    来源: [ 观点网 ]

目前实施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界定标准,其收入标准划定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00元/月(包括1700元/月)。

  观点网讯:南京当地媒体4月14日报道,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李真表示,南京市高度重视保障房收入标准调整问题,目前调整方案已经上报市政府,预计将在近期获批后公布实施。

  据介绍,目前实施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界定标准,其收入标准划定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00元/月(包括1700元/月)。该标准是根据2009年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04元的年度标准制定出来的。

  而2012年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322元,按照“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的保障房收入线划定标准来计算,2013年南京市保障房收入标准将达到2420元/月左右。

  此外,南京市目前陆续交付的四大片区保障房,会给南京市提供8.28万套保障房,今年上半年将有3.5万套保障房陆续分配到市民手中。接下来,南京市还将延续四大片区保障房的建设模式,继续兴建300万平方米的保障房。

  上周五(4月12日),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在保障房政策方面都有最新的消息。

  北京方面,从4月19日起,北京的四类保障房(即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和公租房)将不再分类申请,而是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按照现行公租房准入标准统一申请、审核。

  上海则将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住房保障分配供应新政。该新政有针对性地调整了各类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实现了降门槛、广覆盖、分层次的细化升级。

  其中,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就得到了一步放宽。如3人家庭,新政将人均月收入和人均财产的准入上限调至2100元及8万元,上调比例分别为31.25%及60%。而按原政策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600元及以下、人均财产5万元及以下家庭,才具备申请资质。

  而广州从4月12日起,广州市辖10区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并同时暂停受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延期申请。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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