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9日晚间,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宣布,赎回部分2015年到期优先票据,所涉本金总额为3.88亿美元。
据介绍,该2015年到期13.5厘优先票据于2010年4月22日公布发行,根据佳兆业、该契约表一所列实体(作为附属公司担保人)及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就发行2010年票据所订的契约条款,佳兆业已知会受托人本金总额为3.88亿美元的所有尚未偿还2010年票据将于赎回日期2013年4月28日获赎回,有关赎回价相等于票据本金额的106.75%另加截至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
佳兆业又称,于本公告日期,尚未偿还的2010年票据的本金额为6.48亿美元,公司将以发售2013年票据的所得款项支付赎回部分2010年票据的付款。据悉,该“2013年票据”为3月13日宣布发行的2018年到期5.5亿美元8.875厘优先票据。
佳兆业表示,于赎回日期赎回后,已赎回2010年票据将会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