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确定试点房产税改革 暂不涉个人房产
作者: 彭飞     时间: 2013-03-01 15:05:16    来源: [ 观点网 ]

湖南将在湘潭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改革对象涉及企业和事业单位,暂不涉及个人房产,具体时间未定。

  观点网讯:2月28日,湖南省地税局证实,湖南将在湘潭市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改革对象涉及企业和事业单位,暂不涉及个人房产,但具体实施时间还未确定。

  湖南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陆文勇表示,湖南虽然没有主动申请成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城市,但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发出明确信号,将扩大试点范围,相信未来湖南将会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启动改革。

  另据相关人士透露,湖南在湘潭即将启动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就是将原来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为房地产税,也就是将原来的房地产税按原值征收改为按现有市场价值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来按面积征收改为按土地现有价值征收,被征收的对象是过去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特别是房地产企业。

  对于此次湖南率先推出房产税试点,分析认为,相比一二线省份、城市的房价,湖南的楼市平均价格并不算高,但之所以开始试点,原因在于增长率高。由于此前房价太低,导致增长率相对较高,存在泡沫之嫌。

  分析还指出,湘潭的试点方案旨在防止企业盲目圈地,遏制利用土地和房地产来投机,同时对开发企业的取地成本、周期也会有影响,将增加企业的土地持有成本。

  其实,关于湖南将试点房产税此前就有传闻。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曾提出,当年税收政策改革工作重点之一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审校:梁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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