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股份寻新东家 唯一意向受让方是否满足存疑
作者: 莳炻     时间: 2013-02-06 09:28:59    来源: [ 观点网 ]

截止2013年2月4日17时,中房集团共收到有效受让意向书及相关材料一份,提交人为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观点网讯:2月6日,中房股份将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国有股权受让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止2013年2月4日17时,中房集团共收到有效受让意向书及相关材料一份,提交人为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对此,中房集团表示,将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后续审核、论证、尽职调查等工作,能否确定其为最终受让方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最终完成股份过户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此前1月22日,中房股份公告称,公司1月8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简称中房集团)拟协议转让所持中房股份的全部股权(109,799,224股,占中房股份总股本的18.96%)。

  拟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见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2月4日17点前。拟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前,应向转让方交纳不少于5000万元的缔约保证金。

  根据彼时公告所列要求,拟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需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同时,拟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应不少于10亿元;能够妥善安置上市公司现有员工,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另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上述拟转让股份已于1月5日禁售期满,由于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每股价格应不低于7元,据此推算出,受让方欲获得中房股份拟出售的股份的话,需支付的金额最少不会低于7.7亿元。

  但经媒体查询得知,该唯一意向受让方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才成立不足半月,注册资本也仅为1亿元。所以该公司是否满足受让方所需资格条件仍存疑问。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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