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於2013年1月11日刊发有关2013年票据发行的公告。於2013年1月23日,发行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附属公司担保人质押人与滙丰银行、渣打银行及瑞士银行就本金总额400,000,000美元的2013年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扣除包销折扣与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後,2013年票据发行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393百万美元,本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 i )现有债项之再融资,及( i i )余下款项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本公司已获得2013年票据於新交所上市及报价的原则上批准。任何2013年票据获准於新交所正式上市及於新交所报价不可视为发行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附属公司担保人质押人或其各自的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如有)、2013年票据、母公司担保或附属公司担保优胜可取之指示。新交所对本公告所作出、发表或载列的任何陈述、意见或报告的准确性概不承担责任。2013年票据将不於香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