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刊发关於发行200,000,000美元二零二零年到期票息8.0%优先票据的公告(“该公告”)。除本公告另行界定者外,当中使用词汇具有该公告界定的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由於排字印刷上无意的疏漏,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的部份赎回後,可换股债券的未偿还本金额为687,000,000港元,而并非如该公告第7页释义“二零零九年附认股权证的可换股债券”所列明的867,000,000港元。
建业地产: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