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2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规划,上海将市域国土空间划分为四类功能区域,以及呈片状或点状形式分布于全市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规划指出,上海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主要目标是:功能布局更加清晰、空间结构逐步优化、用地效率明显提高、区域差距逐步缩小、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未来全市的土地开发强度将控制在39%以内。
根据规划,都市功能优化区包括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等中心城区及宝山区、闵行区。这些区域需要加强区域内的统筹协调,增强高端要素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都市发展新区即浦东新区,该区域需要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推动新一轮区域功能开发,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引领全市转型发展。
新型城市化地区,包括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和奉贤区,这些区域需要赋予各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引导人口向新城和重点小城镇集中。
综合生态发展区即崇明县,需要按照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现代化综合生态岛的要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崇明三岛联动,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限制开发区域是指具有较强生态保育价值和农业生产价值的区域,需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区域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对维护城市生态安全至关重要,禁止工业化、城镇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