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12月27日,公司与万科企业、中航国际、中航万科订立注资协议。据协议,中航国际及万科企业分别向中航万科注资6亿元和4亿元。
完成注资后,连同中航万科现有注册资本30亿元,中航万科经扩大注册资本将为38.2亿元,其股本权益将由深圳中航、中航国际及万科企业分别拥有47.12%、12.88%及40%。
此外,中航万科将被视作深圳中航的联营公司入账,及就上市规则而言不再为深圳中航附属公司。
深圳中航表示,预期中航万科于建议增资后,将减少业务发展所需的融资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并可进一步增强日后自身的融资能力,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及增加营业规模,公司也可能通过持有中航万科的股本权益享有相应收益。
中航万科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开发、建筑业、酒店及物业管理、投资和谘询服务等。
同日,深圳中航发布自愿公告称,中航万科均持有50%的重庆中航万科云岭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万滨置业有限公司及重庆中航万科峻景置业有限公司(三间公司并统称为“项目公司”)的法律诉讼,已于2012年12月25日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所接纳。
项目公司与中航技房地产(由深圳中航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中航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拥有80%及20%)已就被告违反一连串合约项下的合约责任,向3名被告展开法律诉讼,并提出损害赔偿申索,其中包括被告履行全部责任,以及承担共同及连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138亿元,连同补偿人民币400万元及开销人民币700万元;向原告交付经营权,连同违约金人民币1亿元;交付费用约达人民币1.52亿元合法、有效的可计入成本的发票;及被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