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4日,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其中载明,因实施规划决定依法收回滨海旅游区范围内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受让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告,收回宗地的土地证号为汉单国用(2004)第10号,位于天津市汉沽区营城镇,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旅游、商贸综合用地,用地面积为247581平方米。收回宗地涉及的土地补偿由天津滨海旅游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落实。
津滨发展表示,本次土地收回事项对201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无影响,并将积极与天津滨海旅游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土地补偿问题进行磋商,确保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