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消息称,2012年9月18日国务院批复广州、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此,历时7年多的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
据悉,在本轮规划修编中,国家下达广东省建设用地总规模3009万亩,耕地保有量436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834万亩。其中,2006到2020年是轮规划期间,广东省建设用地增量为436万亩,位居全国第一位。
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消息,为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自2002年开始,广东省东莞市和佛山市南海区作为全国规划修编试点市、县开展规划修编探索,为全国和广东省积累经验。
2005年,广东全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正式开展规划修编工作,先后完成规划修编前期研究、规划大纲编制、规划数据库建设和规划成果编制等工作。
2009年8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2010年12月,全省1389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并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1年6月,全省118个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报省政府审批的11个地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2012年4月,在全国率先完成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整合汇交国土资源部工作;2012年9月,报国务院审批的10个地级以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部获批准实施。
据介绍,该轮规划编制工作在组织和技术路线上都较过去有了很大改进。
具体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差别管理、强化弹性;二是主线明确、重点突出;三是总量控制、图数一致;四是同步编制、上下结合;五是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六是质量控制、督促指导;七是公众参与、严格要求。
其中,立足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本轮规划修编通过将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预留基本农田等手段,强化了规划弹性,有力提高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灵活性。
同时,按照"顶棚"原理,对建设用地各项用地指标实行总量控制。且建立规划质量控制制度,明确各级规划质量责任人,开展规划质量评价并通报评价结果,严把规划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