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于2012年11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天津天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锐振有限公司出售所持天津天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潇公司)100%的股权。此次交易的总价款人民币143280.76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为38499.54万元,偿还津滨发展负债104781.22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已于2012年11月2日签署,此项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2、因交易对方锐振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此项交易需要履行商务部或其授权审批机关的相关审批程序,此项事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