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孚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盛华公司)之控股公司,北京高盛华公司原持股比例为40.02%。
截止到公告日,北京高盛华公司已完成对大连海孚公司另外59.98%股权的收购并已办理完毕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完成后,北京高盛华公司对大连海孚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
大连海孚公司负责大连华业·玫瑰东方项目二期的开发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开盘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