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泛海”)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托”)共同对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泛海东风公司”)增资。截止2012年4月,北京信托分五期实际募集资金19.986亿元,全部用于增加泛海东风公司注册资本。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本公司须按约定日期分三次支付行权费。截至目前,本公司已按期向北京信托支付了一期行权费6.7408亿元,二、三期尚未到期。中国泛海作为泛海东风公司一方股东,为支持泛海东风公司发展,推进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二期项目开发进程,协调本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北京信托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长城资产收购北京信托于2012年11月25日到期的7.986亿元的债权(第二期),本公司根据《债权转让协议》承诺并保证自长城资产按照相关约定将全部收购价款支付至原债权人北京信托账户之日起30个月向长城资产履行债务偿还及担保责任。
与此同时,在《债权转让协议》项下,本公司拟与长城资产、泛海东风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长城资产同意《债权转让协议》项下泛海建设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泛海东风公司,并同意泛海东风公司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债务人。本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与长城资产签订《连带保证合同》,承诺为《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债务清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泛海东风公司拟与长城资产签订《抵押合同》,承诺以其依法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绿隔地区的第一宗地J-1地块及在建工程为《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债务清偿义务提供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