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进行建议的票据发行,并将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向机构投资者展开连串路演简介会。建议的票据发行将仅以要约形式於美国境外遵照证券法项下的S规例发售。
建议的票据发行的完成须受(其中包括)市况及投资者反应规限。票据的定价将通过联席牵头经办人进行的累计投标行动厘定。於本公告日期,尚未厘定建议的票据发行的款额、条款及条件。在落实最终建议的票据发行条款後,联席牵头经办人及本公司等将订立购买协议。
本公司目前拟利用票据所得款项净额就其新增及现有项目提供资金(包括建造费用及土地成本)及供作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或会因应变动中的市况调整其计划,并因此可能重新分配建议的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将寻求票据在联交所进行上市。本公司已经收到联交所有关票据合资格进行上市的确认。票据是否获纳入联交所并不视为本公司或票据价值之指标。
於本公告日期尚未就建议的票据发行订立具约束力的协议,故建议的票据发行不一定会落实。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倘购买协议获予订立,本公司将就建议的票据发行作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