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瑞安房地产与瑞安建业10月29日联合宣布,上海瑞安房地产发展、瑞安建业全资附属公司晴盛、亿达及大连非离岸集团订立重续管理服务协议,包括将管理服务协议的期限由2013年12月31日进一步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并修订管理服务协议的其他条款。
对上海瑞安房地产发展及晴盛向大连非离岸集团提供的管理服务范围作以下修订:
除在整体规划、设计控制、概念设计及实施、市场定位及项目用地的取得各方面的管理服务外,上海瑞安房地产发展将为大连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核心销售及市场推广服务,以及资产管理服务。
同时,晴盛将不再负责为大连项目提供项目及资产管理服务,但将为大连项目在质量及安全监控、市场推广、项目用地的取得及招标方面提供支持及服务。
此外,修订用于计算大连非离岸集团应付年度管理服务费占大连项目年度总预算建筑成本的相关百分比率,就上海瑞安房地产发展而言,由1%修订为1.5%;及就晴盛而言,由1.5%修订为1%。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大连非离岸集团旗下若干公司就管理服务而向上海瑞安房地产发展、晴盛及亿达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分别为1020万元(约1250万港元)、人民币1530万元(约1870万港元)及1020万元(约1250万港元)。
而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则分别为1900万元(约2320万港元)、2850万元(约3490万港元)及1900万元(约2320万港元)。
瑞安房地产认为,鉴于大连项目最近期的开发计划,有必要进一步延长管理服务协议的期限。由于管理服务协议的订约方有意让瑞安房地产代替晴盛为大连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核心销售及市场推广服务以及资产管理服务,且鉴于瑞安房地产集团于物业及项目管理的专长及经验,瑞安房地产的董事信瑞安房地产集团有能力足以承担该等额外责任。
基于该项安排,上海瑞安房地产发展将就所提供的管理服务收取较高的年度管理服务费。
至于瑞安建业则认为,未来晴盛将不再负责为大连项目提供该等管理服务,而将专注于管理服务协议项下的其他责任。基于该项安排,晴盛将就所提供的管理服务收取较低的年度管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