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0日,杭州市当地媒体援引业内人士的话表示,由于目前在用的购房合同的格式和内容均过于简单,无法规避购房过程中的一些交易风险,因此杭州市房管局正在酝酿新版购房格式合同。
该业内人士举例称,8月底,杭州发生了一起二手房买卖纠纷,一位买家购置了滨江锦绣江南一套面积114个平方米的二手房,并全额支付了198万元的购房款。办理房产证之后,却发现该套房屋根本无法入住,因为原房东已把这套房子租给了别人,并且与租客签了20年的租赁合同,租客不愿意搬走。
有律师就指出,按照《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法律侧重保护租赁人权益,即使新房东拥有该房的所有权,也要等到租客租赁期满后,新房东才获得房子的实际使用权。
据了解,目前购房格式合同内,并没有明确房东有无租赁等条款,在通过正规房产中介购房时,房产中介、买卖双方将会共同协商拟定补充协议,倘若房产中介经验不足,或者买卖双方没有考虑周全,就有可能对买卖双方造成巨大损失。
目前,新版购房格式合同尚未发布,二手房交易只能沿用现在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