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深圳中航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将公司现有名称更改为“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VIC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待(其中包括)下列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i)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对公司章程之相关修订;及(ii)就使用拟变更名称“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VIC 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而言,已自中国相关政府机构取得一切相关之批准、授权、许可及同意,并已完成一切备案工作。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深圳中航集团有限公司建议作出公司章程若干修订(其中包括)有关(i)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ii)包含有关委任副董事长的条款。建议修订公司章程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关於考虑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案将提呈於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关於更改公司名称的章程修订须待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之日起方生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进一步资料的通函,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知,将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