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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政放松调整 可降低首付比例延长还款年限
作者: 见习编辑 陈业     时间: 2012-08-24 11:13:39    来源: [ 观点网 ]

有条件的城市可对首次购房者适度降低首付比例、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延长还款年限,支持居民自住性购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观点网讯:8月23日,山东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山东省将继续落实对首套普通住房的税收、信贷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城市可对首次购房者适度降低首付比例、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延长还款年限,支持居民自住性购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其中,在税收方面,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信贷政策和住房限购政策,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和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政策,加强住房交易环节税收监管。

  在商品房供应方面,会议明确,要继续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适度降低或增加优惠,“以价换量”,缓解资金压力,防止楼盘烂尾。同时,加强和改进商品房预售管理,合理控制不同价位商品住房项目入市结构。

  而关于商品房预售管理,山东省目前已出台相关新规定,即自9月1日起,凡不实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将暂不发预售证。

  此外,会议还强调,要对房价涨幅过快的城市,要主动加大调控力度,对未如期完成保障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力的,要按规定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会上点名指出,济南和青岛要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特别加强对“商改住”等规避限购的行为,研究制定管理措施。

  另据了解,山东省此次提出的,有条件的城市可对首次购房者适度降低首付比例、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还款年限的相关措施,在山东省一年多来还是首次。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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