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4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绍兴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公告,滨江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绍兴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绍兴蓝庭置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此次担保,滨江集团董事会认为,绍兴蓝庭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
资料显示,绍兴蓝庭置业为滨江集团控股子公司,其持有绍兴蓝庭置业100%的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蓝庭置业总资产为5.26亿元,净资产3.49亿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亏损74.46万元。
据悉,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曾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70亿元。
而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7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10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累计为14亿元,占7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