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6日,阳光股份发布对外投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瑞菱”)拟投资4.28亿元与菱华天津开发有限公司(“菱华天津”)签署两份《合资经营合同》,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两家中外合资公司,计划通过公开挂牌取得拟投资土地。
组建的两公司分别为: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菱华阳光”)、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菱光辉”)。
根据公告,菱华阳光注册资本为5.3亿元人民币,其中,北京瑞菱认缴的出资额为2.703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1%;菱华天津认缴的出资额为2.597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而阳菱光辉,注册资本为3.1亿元人民币,其中,北京瑞菱认缴的出资额为1.581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菱华天津认缴的出资额为1.519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上述两家合资公司,北京瑞菱认缴出资合计4.284亿元人民币。
两家合资公司组成后,均计划通过公开挂牌取得拟投资土地。
资料显示,菱华天津实际控制人为日本上市公司三菱商事株式会社,菱华天津为菱华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而三菱商事持有菱华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